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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开始啦 附报销细则咨询电话

来源:吉林省肿瘤医院 时间:2017-08-31 浏览:

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新农合二次报销)


补偿范围


吉林省内新农合参合人员均可享受大病保险。新农合参合人员当年支出的合规医药费(总医药费-自费医药费)扣除新农合已经补偿金额后,剩余部分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金额,分类别、按比例予以补偿。


即:补偿金额=(合规医药费-新农合补偿金额-大病保险起付线)×补偿比例


补偿标准


补偿类别:普通、无转诊


起付线:10000元


贫困人口起付线:5000元


普通类:分段给予补偿,年度内多次住院可累计


无转诊类:按20%补偿,单次单报(无转诊为应开转诊的疾病没有开转诊)


补偿封顶线:30万元


报销须知


①办理报销需提供患者本人的身份证、参合证、银行卡/折、新农合补偿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及以上材料。

②补偿金额实行转账结算,需提供患者本人在四大银行(工、农、中、建)开户的卡/折,并提供准确的开户行名称。

③除患者为儿童和去世的外,其余的必须提供以患者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折。患者为儿童的,提供父或母的卡/折和关系证明;患者去世的,提供继承人的卡/折,并提供关系证明及患者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三项提供两项即可)。


④凡是省外就医、新农合报销封顶案件,必须上报医疗费用人工审核,并提供完整的备审资料:住院病历、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结算票据、出院(疾病)诊断书、新农合补偿凭证复印件。


⑤当年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医药费报销日期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

新农合大病保险服务中心地址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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