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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制度

来源:吉林省肿瘤医院 时间:2024-01-02 浏览:

一、定义

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要求

(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会诊科室应派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完成会诊。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要随叫随到,应在10分钟内到位,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会诊医师应认真书写会诊记录,会诊时间应具体到分。会诊时,申请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

(三)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四)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签字,填写会诊申请单。常规会诊应邀医师一般要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五)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治医师提前一天填写《吉林省肿瘤医院院内会诊申请单》上报医务科,紧急情况可当日上报医务科,医务科负责通知、组织开展、统筹安排会诊人员、时间、地点。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主持。

(六)外请会诊:疑难复杂病例经科内会诊、院内会诊后,诊断仍不明确.或治疗上仍存在困难或患者存在本院未开设的学科范围的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治医师在HIS系统中填写会诊申请单,经医务科同意与有关医院联系,发送《吉林省肿瘤医院院外会诊邀请函》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主持,必要时可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院外会诊。

(七)特聘专家会诊:由医务科统筹管理,确定一名临床主任/副主任为协调员,要求协调员与特聘专家及时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和会诊名额数、会诊形式(线上或线下),提前告知医务科发会诊通知,经治医师在HIS系统中填写会诊申请单,与患者签署《患者诊疗过程医患沟通告知单》向患者及家属告知会诊目的,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主持。

(八)科内、院内、外请、特聘专家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明确提出会诊意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主持人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九)门诊间会诊:由本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提出,门诊办公室负责组织,当日完成。多种疾病、需多科治疗的患者,可申请多学科门诊会诊。

三、注意事项

原则上,会诊请求人员应当陪同完成会诊,会诊情况应当在会诊单中记录。会诊意见的处置情况应当在病程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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