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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制度

来源:吉林省肿瘤医院 时间:2017-02-21 浏览: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在医疗和护理工作重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严格进行“三查七对一注意”,才能保证病人的安全和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病历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一注意”: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品、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注意用药后反应。对由疑问的医嘱,问清后方可执行。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时,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认真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6、长期医嘱应做到天天查对,其查对结果登记在查对本上,应签全名。

7、转抄牌子后要及时查对。

8、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然后执行,保存使用过的安甁,必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9、护士长每周查对医嘱1-2次,并要有签名。

二、手术室

1、接病人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查无菌包内的灭菌指示卡是否变色(如无变色不能使用)。查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

三、药剂科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输血科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床号、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床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项目与化验单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

六、病理科

1、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床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发报告时查对科别。

七、放射线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年龄、床号、片号、部位、目的。

2、发报告时,查对科别。

八、放射治疗

1、查对病人姓名、治疗部位、医嘱。

2、查对放射野、摆位体位、机头角度、屏蔽要求。

3、开机前查对照射剂量、时间。

4、登记时查对医嘱、累计量。

九、理疗科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床号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急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内、体表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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